物业是我们生活中都会接触到的一个对象,大家有车的都知道,都是提前交清停车费才允许你停车的。最近王先生请求记者帮忙,他称自己交了半年多的停车费,但是物业却不让自己停车。
据王先生称,早在半年以前,他就交了一年的停车费,但是停了半年之后,物业就以他的停车证到期,不让他停车为由,让他继续缴费。王先生拿出停车证给记者看,停车上面是手写的18年的7月份到19年的7月份停车。
按理说还没有到期,为什么物业却不让王先生停车呢?
物业的经理说,他们是新进来的物业,王先生交的停车费是交给旧的物业的,而他们在交替的过程中,停车费用只到18年年底。也就是说旧物业只能收取到18年年底的停车费用,那为什么旧物业向王先生收取到了今年7月份的停车费用呢。
王先生联系上了旧物业,旧物业称他们只让收费员收取到了180年年底,并没有收取到19年7月份的停车费用。他们也不清楚这笔钱去哪里了?这个时候王先生回忆称,当时他是把钱交给一位姓郭的师傅,而这位郭师傅现在已经联系不上了,当时也没有写什么收据。和王师傅一样面对烦恼的,还有其他几个业主。
经过大家的分析,发现是郭师傅个人行为多收了这半年的停车费用,而现在郭师傅已经离职,并且联系不上这位郭师傅。这时候王先生选择报警,警方来到之后,经过统计发现多收的费用只有6000多,而他们对于此类情况的立案标准是6万以上,警方建议他们起诉,并且也表示会尽量帮助他们追回这笔钱。
就在这个时候,一位姓李的师傅找了过来。他称他可以把这笔钱还给大家,但是只是他的个人行为,而记者很想了解,为什么他愿意以个人行为出这笔钱呢?李师傅则支支吾吾,难以说清。好在最终在大家的努力下王先生追回了自己的停车费用。
在这件事中,最大的问题就是郭师傅以个人行为向业主多收取了停车费用,而王先生却没有拿到收据。小编提醒各位业主,在与物业合作的过程中,一定要注意相关人员是否是在职人员。而且在进行金钱交易的时候,一定要保留收据,收据上面也一定要有物业公司的盖章为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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